多年前有這麼一部反共的電影“假如我是真的”,好好的諷刺一個腐敗的政府,有關係就可胡做妄為的情景。最近咱們周遭遇到許多羅生門,人人都想當福爾摩斯,我看何不”假如你是法官“,會如何來看雙方的說辭呢?其實重要的證據沒有公權力去調查是不管用的,收不齊的話,難以判斷。所以,我是法官的話就最可能會判這個案子不成立。如果是告傷害的話,把驗傷單拿出來再說。
我是生性喜歡批評,這可是咱爸媽天生後天的把我早就成這個德行,怪不得人的。當然也不要怪自己。修不成沉默是金就要把我槍斃嗎?想必咱們父母,包括我爺爺會起來找你算賬。咱也知趣,儘量的不去公開評人,可是私底下也不小心變成公開的。這是每一個人的痛,老是和朋友說。。。。告訴你一個秘密,不要給別人說哦?。。。結果當然是許多人知道了。有時朋友還怪到你自己身上---你只有告訴我嗎?。。哈哈哈,所以。修煉到私下也不批評就是好樣的。沒有幾個人做得到!
其實光批評也是有一條路的,如果只是影評,文評,不去碰人的事,就還好啦。可惜評那些東西,也會牽涉到人,那些作家,演員,編劇,導演。。。被你說壞了時,鮮有不記恨的。經歷人與人的事情多了,深諳人情世故的總是以深沉,不講話,或者只是挑好的說來面對這社會。這種人是大多數,會使得一個團體沒有生氣,死氣沉沉,充滿了虛偽. 我以為虛偽是必須,可是對那些說實話的人,也不必太苛求。最痛心的是那些人被人利用,說實話應該是自己親手接觸的事實。否則,就要像法官一樣,能質疑,能判斷,能寬容。
多好的目標啊?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,就有成群結隊,就有你說我說。還有一個要點是,那些要爭對錯的人是爭什麽?最終的結果可能是什麽?這些考量,也是幫助咱們去看事情。如我們空小的事,爭了半天,就是要說,你沒德性,先動粗?我其他所有的舉止都正當化了?把別人踩到腳底,別人以後要不要在華人圈裏面混啊?自己做孽,外人可是沒有辦法幫忙的。
就算一方真的是非常理的要置人于死地,看看雙方的表現,也可以判斷。不是百分之百的確認,可是,就似先前說的,你們到底要的是什麽?要人道歉?人家受傷了,可能嗎?可能承認是自導自演嗎?沒有證據,光憑著自己的發誓,那麼,對方也發誓,是不是要和台灣選舉一樣,去斬雞頭?真是可悲啊。
把事情攪成如此,何必呢?是不是存心要對方的團體解散?領導的辭職?大家在外面看戲,一般人當然是對雙方都敬而遠之了。
好了,咱們又做了一次法官,還好不是在外公開的登,不會背上傷害大家同學感情的罪名,其實,那些場面話,私底下,誰不知道同學最容易騙同學,傷害同學的。再談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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